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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衛(wèi)通達新聞
又有車子出租后不知去向 GPS定位登場
- 發(fā)布日期: 2011-10-12
- 生成日期: 2022/6/1
- 發(fā) 布 人: 衛(wèi)通達
- 信息來源: 金華晚報
本報訊(記者張永勝 方躍鎮(zhèn))昨日本報A05版《租賃車“停”在某處一個月沒動靜》一文,報道了梁某租了市區(qū)一家租賃公司的轎車后,將車借給老鄉(xiāng),后來該車不知去向的消息。昨夜,記者在市區(qū)三江派出所采訪時了解到,又有人利用假駕駛證租了市區(qū)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轎車,車子和租車人都不見蹤影。
據了解,昨天傍晚,市區(qū)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轄區(qū)派出所報案。報案者稱,前幾天,他將一輛紅色小轎車出租給一名男子,當時,這名男子提供了駕駛證件。因為一時疏忽,工作人員并沒有核實駕駛證的真?zhèn)?。昨天,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發(fā)現租車者提供的駕駛證是偽造的,另外,他們無法聯系上租車者,也不知轎車的下落。無奈之下,他們只得到派出所報案。
警方表示,近年來汽車租賃市場合同詐騙犯罪有一定多發(fā)趨勢,警方提醒汽車租賃公司在經營中應加強防范意識,采取有效措施,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。首先要加強事前信用考察,簽訂租車合同前,應當通過多種渠道對租車人的身份、經濟狀況、信用程度、租車用途進行全面的調查和詳細登記,認真辨別相關信息的真?zhèn)?,不能單憑租車人的身份證、戶口本等證件出租車輛;其次要設立有效擔保,在簽訂租車合同時,租賃公司可以要求承租人特別是外地承租人提供保證人、保證金、財產抵押等擔保方式,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;最后要加強對租賃車輛的跟蹤管理,與租車人保持充分聯系,在車上加裝GPS定位系統(tǒng),一旦車輛被騙,也可根據有關信息尋找,從而減少損失。
整理:洪麓豐